
佛山医保异地就医备案
佛山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佛山医保异地就医备案。
佛山医保异地就医备案1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2、穗好办APP(搜索“医保专题”-点击“办事服务—更多”);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4、广东政务服务网。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申请”业务现已上线“粤医保”小程序
1、微信登录 “粤医保小程序”,参保地选择佛山市。
2、屏幕下拉,并点击进入 “异地就医备案”模块。
3、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申请。
温馨提示
填写时,请注意:
(1)“备案类型”选择“临时异地人员备案”;
(2)“转往就医地”选择外省地市,切勿选择省内地市或佛山市;
(3)“备案开始时间”选择办理当天或之后的日期;
(4)材料上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备案一经办理成功
即时生效,长期有效!
佛山医保异地就医备案2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保报销政策。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 ……此处隐藏496个字……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特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的30%予以核报。
3、参保人到已备案的地市/省份的所有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纳入我市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在已备案的地市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在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异地转诊人员
1、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委托代办人在出院前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急诊、抢救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所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2、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因同一疾病遵医嘱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手续,所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人员
1、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如该定点医疗机构已在我市公布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内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60%支付。
2、如该定点医疗机构不在我市公布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内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3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