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过10年还有效吗
强制执行过10年还有效吗,借了钱给别人的时候对方会欠债不还,在多次追债之后,法院判决还钱,被执行人其拒绝执行判决的,债权人还可以提出强制执行,那么一起来看看强制执行过10年还有效吗
强制执行过10年还有效吗1一、民事诉讼执行十几年是否还有效?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1、旧法已经废止,如果没有查封的,一律按照最新法律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3、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二、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 ……此处隐藏656个字……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恢复执行,直至执行完毕,执行终结。
所以,此处要明确两个概念,即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和强制执行时效。这两个概念完全是两种行为,申请强制执行是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执行判决的,另一方可以拿着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强制执行时效是指已经申请强制执行的即已经拿到有效判决且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无法继续执行,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即十年后若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应当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